一、复试安排
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:3月26日14:00开始,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421、A203。
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:3月28日17:00开始,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421、A203。
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当天复试开始前1小时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大堂签到。
注:招生工作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,于当天上午签到后公布。
三、复试核查
复试签到时,需提供考生本人签署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见附件2),同时需核查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)。
1、身份证件核查
1)港澳地区申请者,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。
2)台湾地区申请者,须同时持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。
2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查
1)持国(境)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,须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。
2)持国(境)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,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由中国(教育部)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3)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原件。
四、复试基本内容、复试方式
1、基本内容
1) 考察考生基本情况;
2) 考核考生英语水平(听力及口语);
3) 考核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情况;
4) 考察学术背景及科研潜力。
2、复试方式
本学院复试采取面试方式,面试时间每人次一般不少于20分钟。请考生准备8分钟个人报告PPT,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。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,计入考生面试成绩。面试结束后,由专家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,其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。
五、复试成绩及录取
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报名资料、考核结果、专家意见等,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。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(祖国大陆)学生相同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、诚实考试的意识。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。
2、未按期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3、本通知发布后至复试结束,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,随时查看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。我院将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复试各项事宜,请考生注意查收。
4、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地址: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118办公室
邮编:518055
联系人:杨老师、何老师
联系电话:0755-26035935、26038352